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安排
发布时间:2014-06-11 14:49:27 来自:zhaolei 浏览数:0
关于安排2014年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》及其细则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3〕28号)的有关规定,2014年企业的流转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期限安排如下:
1月: 1月16日。
2月: 2月21日。
3月: 3月17日。
4月: 4月18日。
5月: 5月19日。
6月: 6月16日。
7月: 7月15日。
8月: 8月15日。
9月: 9月18日。
10月: 10月22日。
11月: 11月17日。
12月: 12月15日。
因注册企业大都不在崇明,在出现申报错误无法自行解决需税务所大厅申报时,往往因时间匆促导致税务、园区、企业三方都陷入被动局面,故要求企业每月报税尽量在截止前2天完成,特别是一般纳税人,因为还牵涉到金税比对问题,所以在申报截止日期前2天更加而且必须完成企业的流转税、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,如果会计结算确有困难,企业会计报表可稍迟申报,但也不可晚于申报截止期后5天。会计报表必须和申报内容相吻合,如有不同,请认真核实,早日更改,以利税务比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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