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报2015年下半年度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1-15 11:07:58 来自:admin 浏览数:0
关于申报2015年下半年度财政扶持资金的通知
经崇明县招商联席会议同意,本县的财政扶持政策兑现工作已开始,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对象:本县各开发区和乡镇经济小区的注册企业。
二、申报及审批流程
财政扶持采取企业申报,主管部门审核,财政半年预拨,全年清算的方式。企业在每年规定时限内提出申请,企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、汇总,报县财政局备案后进行政策兑现。
三、本次申报截止日期
本次财政扶持申报为2015年下半年度财政扶持资金,企业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月19日,逾期无法补偿,责任自负。
四、申报要求:
1、所有财政政策扶持均按八大类财政扶持专项资金兑现,扶持资金以万元为单位。
2、将原有八大类财政扶持政策进行细化,新拟定59项明细扶持项目及扶持标准,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申报。
3、申报表交三份,必须要签好字,盖好章,其中一份必须是填好的,另外两份,只要把申请表表头上的基本信息填好,签好字盖好章后(一份备用,另外一份留在2016年上半年用)一并快递至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经济小区(原政府内)张海燕收,电话021-59437565,尽量用顺风快递寄。
注:对上述通知如有不了解的地方,请与张海燕联系,电话:021-59437565,
另符:崇明县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一份
http://www.cmcjzzs.com/uploadfile/poster/1.xls
陈家镇经济小区
2016.1.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