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部门: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,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问题,切实解决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困难,提升生态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,建立“政府+担保+银行”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贷款联动服务机制,助力地方经济发展,现将我区融资需求白名单企业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送范围
本次报送对象为在我区依法设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。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 号)的文件要求确定。
报送范围包括:
(一)、重点产业:符合生态岛功能定位的绿色农业、生态旅游、医疗健康、体育休闲、文化创意、绿色智造、科技研发、线上经济等产业。
(二)、重点企业: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,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,获得国家、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企业,上海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创型企业,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;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,各类研发机构、研发平台、孵化器平台等;被各类市场化私募股权基金或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初创型企业、上市企业培育库内的企业。
二、报送要求
(一)、企业均需注册地、税管地在崇明区,符合工信部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,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信用记录良好,企业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,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,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模式、诚信合法经营。
(二)、不予纳入的企业范围:
1.企业工商注册和税管地不在本区;
2.企业不能做到依法经营,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(或主要股东)近两年曾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;
3.企业存在影响债务偿付能力的未决诉讼;
4.其他不符合《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贷款担保运作规则》规定的担保条件及范围的企业。
(三)、各乡镇(园区)、相关部门负责排摸、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,对有融资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报尽报。
三、注意事项
(一)、本次报送企业的融资需求不超过1000万;
(二)、本次报送的融资需求属于生态发展贷批次担保贷款。
四、报送方式及时间
报送方式为电子表格(见附件)及纸质表格平行报送。电子表格发送至cmczkjk@163.com,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交至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711室。
报送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之前。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联系白雪海,69613372;宋杰,69613741。
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
2023年12月21日
上一篇:崇明区企业专属空间登陆指引
下一篇:最后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