融资需求“白名单”企业报送通知

发布时间:1970-01-01 08:00:00 来自: 浏览数:

相关部门

为深入贯彻落实《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》,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及各类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、融资贵的问题,切实解决有融资需求的企业困难,提升生态产业发展能级和核心竞争力,建立“政府+担保+银行”中小企业政策性融资贷款联动服务机制,助力地方经济发展,现将我区融资需求白名单企业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报送范围

本次报送对象为在我依法设立并符合相关条件的中小微企业。中小微企业划分按照《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》(工信部联企业〔2011〕300 号)的文件要求确定

报送范围包括:

(一)、重点产业:符合生态岛功能定位的绿色农业、生态旅游、医疗健康、体育休闲、文化创意、绿色智造、科技研发、线上经济等产业。

(二)、重点企业: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,上海市科技小巨人企业,获得国家、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企业,上海市科委认定的上海市科创型企业,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认定的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;区级及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企业,各类研发机构、研发平台、孵化器平台等;被各类市场化私募股权基金或政府引导基金投资的初创型企业、上市企业培育库内的企业。

二、报送要求

(一)、企业均需注册地、税管地在崇明区,符合工信部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规定,企业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信用记录良好,企业无重大违法违约记录,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,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商业模式、诚信合法经营。

(二)、不予纳入的企业范围

1.企业工商注册和税管地不在本区;

2.企业不能做到依法经营,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、实际控制人(或主要股东)近两年曾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等情况;

3.企业存在影响债务偿付能力的未决诉讼;

4.其他不符合《上海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贷款担保运作规则》规定的担保条件及范围的企业。

(三)、各乡镇(园区)、相关部门负责排摸、推荐有融资需求的中小微企业,对有融资需求并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应报尽报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(一)、本次报送企业的融资需求不超过1000万;

(二)、本次报送的融资需求属于生态发展贷批次担保贷款。

四、报送方式及时间

报送方式为电子表格(见附件)及纸质表格平行报送。电子表格发送至cmczkjk@163.com纸质表格加盖公章交至新城商务中心2号楼711室。

报送时间为2023年12月26日之前。报送过程中如有疑问,可联系白雪海,69613372;宋杰,69613741。

 

 

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312月21日

附件:    融资需求白名单企业报送表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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